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