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规定,我市已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全面受理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为确保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落实落细,本着对服务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我市将于11月起再次启动对遗漏人员申请补缴工作。请2019年1月21日之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认真梳理2019年1月前个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如存在断缴或未参保的,携带相关资料(明细附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在此期限内没有提交申请、未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请所需材料
1.服役相关证明
①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个人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②《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
③城镇退伍战士和转业志愿兵安置表或安置介绍信。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本人写出委托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缴费记录
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②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以上相关资料,可以关注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点领取。
二、申请受理地点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3.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不存在或没有安置单位的,向原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并提交材料。
4.益阳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各区(县、市)通信地址如下:
序号 |
单位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市本级 |
益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
0737-6500873 |
|
2 |
赫山区 |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赫山区桃花仑东路642号) |
0737-4421218 |
|
3 |
资阳区 |
资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资阳区迎春北路357号) |
0737-2766891 |
|
4 |
安化县 |
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股(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28号 |
0737-7228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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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桃江县 |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桃江县桃花江镇122号) |
0730-8889387 |
|
6 |
沅江市 |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沅江市琼湖街道银高路银高巷一号) |
0737-2761306 |
|
7 |
南县 |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南县南洲镇兴盛路民政局307室) |
0737-5215175 |
|
8 |
大通湖区 |
大通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180号) |
0737-5666038 |
三、注意事项
1.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将视情取消补缴资格。
2.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士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提前向单位或申请点预约上门受理。
3.无法确定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不清楚申请受理地点的,可向原安置单位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中共益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