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全市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方案;拟订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开展传染病常规监测,在疾病流行期开展传染病应急监测;
3.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风险评估,并每月编制;
4.与动物防疫机构及时互相通报人间和动物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协助市卫生健康委与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海关等部门互通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信息;
5.根据疾病流行特征和防制工作需要,开展全市重点或重点关注传染病的专项调查,探明我市传染性疾病的流行规律,影响因素和传播机制等,为政府卫生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开展传染病应用性研究,推广运用科研成果;
7.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承担暴发疫情、灾害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核实、报告与管理,定期编制疫情专题分析报告;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风险评估,向县市区疾控中心通报,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8.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市县级用户管理;
9.负责培训与指导。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防控效果考核评估;
10.参与、指导大型活动防疫保障工作;
11.协助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科室做好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基层开展中医药防病工作;
13.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