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10:17 作者:皮超凡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SXZB-2021-AH001-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公告邀请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SXZB-2021-AH001-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144000.00元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01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

3台

144000.00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01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按合同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其他说明。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7月27日起至2021年07月29日止,每日上午08:30 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汇源酒店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谈判文件的材料要求: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皮超凡                          

 话:13873771701                    

 址:益阳市康复北路34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剑

 话: 13487690875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SXZB-2021-AH001-02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