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咨询----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简介
发布时间:2013-01-30 00:00 作者: 来源:盛宇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全国统考: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简介

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逐步推行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目前,已经开展的有公关员、秘书、推销员、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员等。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工作原则组织进行的,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报名,实施考前培训辅导。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贴有“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的证签,作为国家规定的技术职业(工种)上岗、就业必须持有的证明。

一、鉴定对象

各类大专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和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以及社会上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证书的作用

1.是就业的“通行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销员、公关员、秘书、物业管理职业(工种)都属于就业准入职业(工种),经过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工种)的工作。

2.是能力的证明。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获得相应的证书,证明了证书持有者具备此方面的职业技能。

3.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4.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取得此方面证书并取得学历证书,即获得了“双证书”。

5.获得各职业(工种)资格证书者具备从事以下工作的能力:

公关员: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咨询、策划、实施和服务的能力。

秘书: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能力。

推销员:从事商品、服务的推销的能力。

电子商务师: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各类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能力。

物业管理员: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和场地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能力。

三、资格证书等级:

序号 工种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秘书 初级 中级 高级 / /

2 公关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 /

3 推销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 /

4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员 助理电子商务师 电子商务师 高级电子商务师

5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员 / 物业管理师 /

6 职业指导人员 / 职业指导员 助理职业指导师 职业指导师 高级职业指导师

四、鉴定内容:

秘书:

基本要求:职业道德、汉语、速记、法律与法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

技能要求:接待工作、档案收集、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办公室日常事务、计算机技术应用与办公设备的使用。

公关员:

基本要求:职业道德、公共关系基础知识。

技能要求:沟通协调、信息传播、调查与评估、专题活动、微机管理、公关管理与咨询,培训与其他相关工作。

推销员:

基本要求:法律常识、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

技能要求:销售、谈判、公关、服务、讨债、市场调研、渠道管理、商品贮运、销售活动分析、推销管理、销售促进、广告促销。

电子商务师:

基本要求:职业道德基本守则和行业的有关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因特网)的应用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基本概念。

技能要求:网络营销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电子支付基础知识和常用操作、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

物业管理员:

基本要求: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物业的接管验收、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技能要求: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维护与管理、安全及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的写作。

(注:各级别具体的考试(考核)内容与方法详见各职业(工种)的标准与大纲。)

五、 鉴定方式

秘书、公关员、推销员、物业管理员:均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考试(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各等级理论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20分钟。涉外秘书加试外语,考试时间为60分钟,鉴定方式分为笔试和听力,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电子商务师:鉴定考试采用标准考试方式;考试过程由专门的考试系统运作,考生答题全部在电脑上完成,题型包括判断、单选(41)、多选(42-4)。考试分为理论知识(90分钟)和技能操作(120分钟)2部分,理论部分共90道题,操作部分包括70道题(必须经过实际操作才可能正确作答)

六、报考方法

考生可到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点报名。

七、考前辅导

由指定的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点组织安排考前辅导。

八、鉴定时间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一般安排在上半年的5月份与下半年11份各一次。

九、鉴定费用

按省物委、省财政厅有关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费用规定收取,五级130无,四级188元,三级、二级、一级250元。一、二级须进行论文撰写、综合评审的另收评审费600/人。

一、二级考生应在报名时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交论文一式五份,评审和答辩工作按生源归属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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