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人 |
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 表人 |
经营地址 |
注册资本 |
许可经营事项 |
有限期限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号 |
益阳市华安劳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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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宪光 |
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谢林港村刘家坪村民组3号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 |
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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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H046 |
监督举报电话:0737-6501546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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