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延续、变更)。
申请人 |
法定代 表人 |
经营地址 |
注册资本 |
许可经营事项 |
有效期限 |
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号 |
备注 |
益阳市资阳区益联停车有限责任公司 |
刘曙武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汽车路街道办事处南岳宫社区办公楼内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 许可 |
2020年12月30至2023年12月29日 |
湘H154 |
准予许可 |
资阳天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刘 念 |
益阳市高新区益阳大道西龙泰大楼2栋1楼 |
500万元 |
劳务派遣 许可 |
2021年1月23至2024年1月22日 |
湘H086 |
许可延期 |
湖南君欢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戴春莲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三眼塘社区溪谷新村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 许可 |
2020年7月15至2023年7月14日 |
湘H143 |
变更法人 |
监督举报电话:0737-6501546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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