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益阳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10-30 15:38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规〔2024〕8号)和文件精神,经系统比对,下列参保企业足额缴纳2023年度失业保险费,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拟发放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现将拟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2023年度实缴金额、返还标准及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

  凡对上述享受稳岗返还单位裁员率有异议的,或上述单位为“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的,可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受理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电话:6501349)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电话:6500502)

  邮编:41300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市本级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公示(第二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