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违法行为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等有关规定,益阳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失信联合惩戒违法案件。
湖南银仕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刘某等7人劳动报酬案
单位名称:湖南银仕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5994412661
单位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秀峰中路190号
法定代表人:刘旭东
2021年10月28日,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赫山区人社局”)接到刘红等7人劳动者陆续投诉湖南银仕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拖欠其工资,请求解决。2022年1月10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22年2月15日,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益赫人社监令字〔2022〕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未履行整改,2022年2月21日,下达(益赫人社监告字〔2022〕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下达(益赫人社监罚告字〔2022〕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按要求整改。2022年3月1日,下达(益赫人社监理字〔2022〕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被行政处理人在三日内支付刘红、程莉等7人工资贰拾壹万壹仟玖佰叁拾肆元(211934.00元),未支付刘红、程莉等7人工资贰拾壹万壹仟玖佰叁拾肆元(211934.00元)。2022年3月1日,下达(益赫人社监罚字〔2022〕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南银仕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处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元)的罚款。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五条的规定,2022年6月6日,赫山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列入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