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一、 办理依据:
1、《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2、《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事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保单位
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窗口,办理人员异动,开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二)、失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3、本人档案或历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到失业保险窗口申领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核定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期限;
3、信息录入系统,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每月的5-7日(节假日顺延),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
5、流程图附后。
五、办理时限:每月的5-7日(节假日顺延)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点:益阳大道世纪大厦4楼人社局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邮编:413000
咨询渠道:http://www.yyldbz.gov.cn/ 0737-4230533
投诉举报:http://www.yyldbz.gov.cn/ 0737-650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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