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转企人员断档补缴截止办理时间的通告
关于机转企人员断档补缴截止办理时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以下简称原试点)中不属于新制度参保范围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整体纳入并统一执行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原试点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断档补缴工作截止办理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政策文件对于截止办理时间调整,按调整后的截止办理时间实行。
特此通告。
益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