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就业专项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资金。就业资金来源包括:一是财政预算安排。包括上级财政下拨的就业资金转移支付,以及本级财政根据当地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目标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资金。二是利息收入。就业资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三是其他收入。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的捐赠、资助等收入。文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就业资金支出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和其他支出三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其他支出为除上述两类支出以外,结合工作实际,经省、市人民政府同意用于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是部分军退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益阳市复员退役士兵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及就业援助等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及市政府领导批示,从市本级配套的就业补助资金中解决部分军退人员的养老、医疗补贴和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补贴)问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二是用于市本级开展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就业工作非常设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就业再就业、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的宣传、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汇报、争资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6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等文件精神,从市本级配套的就业资金中安排部分工作经费用于机构工作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全面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能够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再就业配套资金300万元用于市本级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财政实际安排资金283.77万元(其中:2018年度部分军退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111.82万元、2018年度部分军退人员医保补贴83.03万元、2018-2019年度部分军退人员就业援助68.92万元、市本级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管理服务20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人社局负责监管、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年初由市人社局制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经市政府同意后执行。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市人社局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负责预算收支标准和进度管理工作,严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管理情况。一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30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人社局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进行编制,报市财政局和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二是专项资金制度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由市人社局负责管理,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经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三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资金申报使用的统筹管理,市人社局机关纪工委、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2019年应到位再就业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283.77万元,实际预算完成94.6%。
(二)项目效率性分析。2019年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不断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2019年,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4691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2.03%;完成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203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072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7.15%(其中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972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2.48%);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18579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3.22%;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89人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78%;完成创业带动城乡就业40054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2.39%,主要就业评价指标均超额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省政府2019年度重点工作真抓实干综合大督查工作组对我市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级再就业配套资金项目质量情况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在省、市两级对我市的就业资金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中,均未指出较大的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及支出风险。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业资金缺口大,上级转移就业资金已从2016年的29602万元减少到2019年的16374万元。我市四级人社平台全部建成,平台的运行维护费用本级财政预算不足,资金缺口大。造纸企业退出职工安置所需资金数额大,仅沅江纸业等4家较大企业2615名职工所需就业创业和社保补贴资金6000万元。受稳就业20条措施落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增长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对就业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部分就业政策面临兑现风险。另外,省人民政府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真抓实干考核也将就业资金本级配套列入了重点考核指标,因此,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我市再就业配套资金的安排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0年我市就业工作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形势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困难更多。当前,外部环境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严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影响就业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稳就业面临更大挑战。二是要求更高。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奋斗目标,中央把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要求把稳就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不出现大规模失业,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已经超出就业本身,已上升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国家全局的高度。三是任务更重。目前全市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我市共有劳动力资源280万人左右(其中农村劳动力150万人左右),总量高位运行,供给压力较大。同时,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就业难、招工难、稳工难问题交织叠加,日益尖锐,经济转型倒逼就业转型。四是压力更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相对滞后,乡镇街道、社区村人员配备与经费保障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务难以完全到位,离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监测预警。健全完善就业监测预警机制,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大资金投入和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二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三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深入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通过挖掘内需、加大投资、稳定外贸、培训新动能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四是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返乡创业和返乡创业能力提升等积极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提高托底安置就业能力。做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台帐,适当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重点帮扶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五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措施,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全面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实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六是做实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就业服务全覆盖,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强化常态化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定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和指导。
附件6:
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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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 决策(20分) |
项目 目标(4分) |
目标 内容(4分)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 依据(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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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程序(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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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8分) |
分配 办法(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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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结果(5分)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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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25分) |
资金到位(5分) |
到位率(3分) |
2.84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到位 时效(2分)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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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 使用(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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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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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10分) |
组织 机构(1分)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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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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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6分) |
6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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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绩效(55分) |
项目 产出(15分) |
产出 数量(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产出 质量(4分) |
4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
||
产出 时效(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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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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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果(40分) |
经济 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社会 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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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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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8分) |
8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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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满意度(8分)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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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9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