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03-12 10:21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着力健全行政运行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正确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健全行政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

2、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单位),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并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行政执法评价考核体系,用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制约,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施。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将在三季度对我局下发或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涉及我局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发布清理公告。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加强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的新模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5、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公开,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息的需求。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职责清楚、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要求具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才、政协、检察、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8、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定期进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构建教育、预防和奖惩并重的执法监督机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年底将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将行政许可、劳动监察执法、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行政复议案卷纳入评查范围,通过案卷评查,推进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9、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一期全市人社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重点做好《行政强制法》、《侵权责任法》和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等学习培训,并积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执法业务培训。

10、聘请法律顾问。为落实马勇书记在“法治益阳建设暨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会”上讲话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行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维护我局形象和威信及相关权力,公开聘请优秀专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11、积极开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省依法治省办命名表彰“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加大人社系统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力度,加强动态管理。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大力宣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

13、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将积极预防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作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重点,加强行政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结合行政复议、信访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

14、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听证审理、和解、调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执法人员旁听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法庭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要予以尊重并自觉履行。

15、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规范网络投诉、群众上访等信访投诉行为,完善信访投诉办理程序。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着重治理重信重访,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特殊工时审批,外国人港澳台办就业证,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职业(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审批、职称评审等环节进一步加大重点行政辅导的力度,在劳动合同解除、社会保险费征缴、加班费及工资支付、规范用工、制定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职业(人才)中介经营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方面依托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重点执法提示,严格落实行政指导考核评估办法,提高行政指导的效果,促进企业“双维护”。

17、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抓手,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强化执法检查,严格稽核制度和审计监督,严厉打击参保单位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欠缴、少缴的社保费要依法追缴补缴到位,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应收尽收。着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整顿、使用童工清查、拖欠工资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纠正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加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8、规范各类人事考试。大力加强人事考试制度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保障体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大型专业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为重点,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前防控,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和谐考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19、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常态化。完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定期报告本地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加强联系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20、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以人为本、尊重劳动、服务至上、高效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执法干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加强人社系统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人社系统法治文化氛围。

2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抓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教育,抓好新近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分批组织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新法专题培训。按照“六五”普法整体规划,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运用“三个一”的模式免费开展对服务对象的法律宣传,即开一个座谈会、办一次培训班、送一本宣传手册,深入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22、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坚持把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益阳”,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以公务员培训为载体,大力实施法律知识进课堂行动,将公务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课程中,切实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教育。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采取集中轮训、专题报告、举办讲座、网络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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