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人社发〔2022〕31号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16:3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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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大力提升法治人社水平,为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市人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提升;“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人社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人社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人社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法治工作队伍全员学习内容,人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学生毕业仪式和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突出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大力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法理精神,及时跟进普及宣传新颁布的与人社相关的民法典司法解释。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与政府工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新颁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各级人社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围绕持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等重点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将每年10月定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专题“警示教育月”,开展系列基金监管警示教育活动。

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技能中国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品牌等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三、工作步骤

全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组织: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制定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购买普法教材,组织普法师资力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025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根据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本级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二级机构每年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全系统“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完善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和措施标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审批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结合我市 “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工作作为重要环节,加大对普法内容、形式、责任的部署,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二是把普法融入政策制定全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说明相关制度设计,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力。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要通过制定宣传提纲、政策解读等方式,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的要求,帮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

三是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在全市各级人社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加强普法宣传。

四是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定期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信息、适时发布典型案例等制度。持续开展巡回仲裁庭进单位、进园区活动。

(二)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分类分众学法考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集体学习3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人社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后,要按照规定对直接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社法律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创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普法宣讲进村进户。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明确一个以上行政村作为普法联系点,面对面指导普法联系点健全普法机制,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项目,公开发布并动态更新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实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留益来益公益服务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宣传就业创业维权政策。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提高技工院校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针对不同管理服务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一并开展社会社保基金反欺诈宣传;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健全新媒体的普法机制,依托网站、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积极运用人社公共服务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精准度。积极推动湖南人社数字法治建设,增强服务对象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落实仲裁办案规则,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庭建设,培育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推进“益阳人社12333”服务系统建设,加大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二是创新法治宣教载体和理念。开展“一人一堂课”活动,鼓励人社干部人人上讲堂,宣讲人社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和“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线上练兵活动,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打造专业化经办队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培育更多人社“知识通”“一口清”等典型。

在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培育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法治理念,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法治宣传教育方法从主要运用传统方式向主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转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从主要以职能部门为主向社会化“大普法”转变。

三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执法人员等作用,开展普法服务。增强普法队伍建设,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法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成立法治宣传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充实人员,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各科室(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情况。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立体格局。加强各级法治人社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定期组织举办法治人社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普法讲师团,向社会提供普法精品课程和重点法律法规制度访谈、音视频。探索各种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宣教所需。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法治人社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建立法治人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根据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安排相应经费。要把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四是加强考核评估,督促落实责任。按照省人社厅和市普法办部署,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纳入法治人社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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