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委干〔2015〕192号 (邓丰迪、阳腾跃、张云兰、刘益民)
益委干〔2015〕192号
中共益阳市委
关于程跃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益阳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刘益民同志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邓丰迪同志任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免去其益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益阳市统计局纪检组长职务;
阳腾跃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益阳支会(中国国际商会益阳商会)党组书记,免去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因不再实行低职高配副处级,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云兰)及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益民)等高配副处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益阳市委
2015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