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24年9月1日起全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为1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7元/小时。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指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按照用人单位指派从事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三、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以下项目不作为我市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五、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