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5 10:37 作者: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明确讲师职责,统筹讲师资源,规范师资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创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创业培训赋能增效作用,推动创业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近期师资管理规划:一是师资属地管理,要求师资到属地报到,加强对师资考核和派课管理;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师资将清理出师资库。二是师资提升活动,2023年起,我们将组织一系列师资提升活动,从授课能力、课程规范、后续服务能力、创业指导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市创业培训质量和师资队伍能力建设。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26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8〕47号)

  3.《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7号)

  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讲师选拔和培训。明确SIYB讲师、网络创业讲师、模拟实训讲师、乡村领雁讲师等创业培训讲师选拔方式及培训制度。

  (二)讲师职责和权益。明确创业培训讲师应履行的六条基本职责及授课讲师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同时,明确实行课酬浮动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以基准课酬为标准上下浮动20%。

  (三)日常管理。建立师资日常管理档案及益阳市创业培训讲师动态管理师资库,实行师资统一派遣制,并规定未经市就业中心审批,创业培训讲师不得擅自在市外从事培训教学活动。

  (四)考核和奖惩。明确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考核程序,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师资等级,讲师等级结果作为师资选聘、调配以及确定具体课酬的参考依据。同时,明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及不合格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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