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加强信息比对,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基金监管相关要求,全市失业保险由当月申领当月发放调整为当月申领次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8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调整期间,2023年2月份的失业保险待遇推迟至2023年3月8日前发放,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益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