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和烟毒的泛滥
1856年(咸丰六 年)10月,英法两国为了扩大其在华权益,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又向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争再次以清政府被迫妥协而告终,清廷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 国的条约,如《天津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丧失了巨大的权益和割让了大片的领土。之后,鸦片贸易合法化。从1861年到1890年,在30年 中,鸦片的年平均进口量保持在66900担左右,1879年、1881年、1888年、1889年和1890年的进口量波幅上扬超过7.5万担,1879 年为8.3万担,达历史最高峰。清政府早期的禁烟行动最终归于失败。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国内开始广泛种植罂粟。1890年前后,鸦片流毒在中国已然泛滥成灾。
鸦片贸易合法化的结果,不仅使进口鸦片数量猛增,同时也使清朝政府内部“驰禁”鸦片的思潮进一步发展。“驰禁”鸦片的理由有二:一是以土烟抵制洋鸦片的进 口,减少白银外流;二是以此增加政府财政税收。清政府“驰禁”后,全国范围内开始大面积种植鸦片,到90年代末期,全国年产鸦片已近60万担,是进口鸦片 的10倍。鸦片“驰禁”后的数十年间,烟民人数已由数百万增加到数千万,其中吸食过量者约1500万人。而此后1500万人中,大多数为青壮年男性,他们一个个形销骨立,疲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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