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3-10-11 14:17 作者: 来源:南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局党组召开10次专题会议,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进度等,及时跟踪任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清晰、工作措施到位、整改效果良好。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多次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进度;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抓好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主动有为、求真务实的姿态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讲标准、求实效,不唯“任务”而整改。在具体的整改工作中,坚持点对点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成效三个步骤,对反馈问题逐项一一把关。同时抓好举一反三,以点扩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期间共完善制定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基本情况

  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截至6月30日,已完成整改31个,持续整改推进2个,长期整改1个。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存在不足

  1、救助物资、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度,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二级机构账目全面审计,找准管理漏洞。三是完善管理使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救助物资、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2、市救助管理站物资采购与领用不够规范。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对财务采购凭证和出入库台账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出具了情况说明。二是市救助管理站修改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和救助物资管理发放流程,严格落实入柜入箱落锁,账实分管,定期盘查等制度。三是加强发放人员的管理和定期培训;规范救助接待室管理,落实全过程视频监控监督救助。四是对相关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3、“三不一末位”落实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益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会审联签的有关管理制度,责成相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从单位会审联签小组退出。二是规财科组织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策,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要求,确保议定事项得到充分讨论。

  4、对二级机构管理还需加强。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二级机构在4月份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制度,完善会议、采购、购买服务、大额开支程序等。二是4月份对二级机构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向局党组报告审批情况、支部会议程序规范情况等,形成了督查通报。三是6月份重新修订了《市民政局财务独立局属事业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指导组工作方案》,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指导组定期对二级机构的党建、意识形态、重要人事、财务、重大项目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局党组。四是强化业务培训,保证队伍专业化。规财科和人事科分别对二级单位财务人员、人事政工人员开展了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了财务和政工人员的业务能力。

  5、在建项目及时跟踪指导检查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监督指导力度,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规范财务报账流程,加强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管。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工期的督促,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确保在建项目如期完工。加强沟通对接力度,按程序办理项目联合验收手续。三是定期加强工作调度。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工作调度,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机关纪委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四是服务外包相关问题在继续调查办理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6、违规用公款列支费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立即组织该单位召开干职工会议,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于3月6日将公款列支费用汇入市财政非税账户。二是开展举一反三,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二级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对违规用公款列支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的组织处理。

  7、违反相关财务规定。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组织相关财务人员核实情况,核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用于活动的宣传费用。二是2023年4月,将核查出的宣传费用收缴至国库,并由益阳市非税局开具缴款票据。三是组织学习《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按文件抓好贯彻落实。四是对该活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8、工作作风不扎实,值班值守不够严谨。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益阳市民政局工作纪律作风监督实施方案》,在局机关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监督检查,每月不定时进行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相关政务事务管理机制,加强了人员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了值班值守纪律。规范了主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通知及时接收、及时交办、及时反馈的流程。建立健全了工作备忘录机制。三是实行每周工作动态管理,各科室在工作白板上拟定每周工作计划、急办和待办事项、任务责任人,确保每周工作任务明晰,落实到人。

  9、落实“一支笔”审批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益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民政资金的分配必须由分管财务领导会签。二是组织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学习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抓好执行。

  10、资金转存审批程序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对银行资金转存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资金转存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财务有关制度执行,确保资金转存安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11、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要求入账。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补登相关国有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已完成相关手续。二是严格落实《益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九章固定资产资产管理条例,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卡片。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使用人员为具体负责人。在人员调动时,将固定资产纳入交接范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检查。

  12、财务审批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财科对报账凭证进行全面核查,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完善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补充相关附件。二是加大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定期对二级机构进行财务内部审计。三是加大对二级机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13、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强。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民政局党组建立和完善了《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益阳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监督力度。二是督促市民政局党组建立和完善了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主体责任清单,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的监督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落实。三是参与了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反馈问题线索的督查,形成了专题报告。巩固2022年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2023年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清单,并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养老机构开展督查。四是指导和联合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监督,采取“小分队”的形式,积极参与和督导全市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交叉检查,并形成了情况通报。加强了作风建设督查,每月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1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第10次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市民政局党组落实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党组书记、党组主体、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内容,列出任务清单。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从严治党的相关规定。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并根据学习计划开展了研讨发言。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从严治党新要求。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实时跟进学习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确保领会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15、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收集整理益阳市民政局廉政风险与工作风险点,根据收集反馈的相关信息,修改完善了《益阳市民政局廉政风险与工作风险点防控监督汇编》,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廉政风险防控到岗到人。二是局党组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益阳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益阳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纳入廉政风险排查范围,完善规范化程序,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

  (三)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集中整改后反弹回潮现象严重

  16、党组对巡察问题整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把巡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组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17、班子成员带头真改、实改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程序,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问题写深刻、把自己摆进去,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三是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8、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现行制度,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针对反馈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特别是针对社会救助等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市区进行资金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19、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明显。

  完成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周整改工作进度表,压紧压实责任主体责任,做到定期向党组汇报巡察整改进度情况。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主要负责人根据指导组提出的相关意见,立即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强化相关科室责任,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按巡察整改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制度,举一反三,着力解决敷衍应付等问题,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涉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有6个,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有9个,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市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扛起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暂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制度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主动把整改落实过程变成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变成促进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推动全市民政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

  (四)久久为功,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政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执行力提升年”“能力素质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等三项行动,着力围绕服从服务市委中心大局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237891;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鹿角园路155号益阳市民政局;电子邮箱:2513347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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