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09 11:10 作者: 来源:民政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特困人员生活困难、无依无靠、无人照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重点对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特困人员救助保障工作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明确政府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丧葬事宜等方面救助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特困人员认定更加规范标准制定更加合理救助供养水平稳步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物质保障得到显著加强的同时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问题逐步凸显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发1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政策要求既是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也是对解决当前工作存在问题和基层实践需求的积极回应为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提供了遵循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紧围绕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的目标以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针对当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对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合理制定和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尤其是照料护理标准是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重要前提为解决当前个别地区存在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制定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知》要求“在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并进一步明确了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方法和相关要求同时规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要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及时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或承担照料服务职责的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账户

二、规范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

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是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关键环节《通知》要求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服务人明确了“照料服务人”的资格条件并明确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也可以承担照料服务职责为助力贫困家庭脱贫《通知》提出在确定照料服务人时要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共同推动协议约定事项落实到位《通知》规定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照料服务人三方签订

三、细化委托照料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细化委托照料服务的政策规定使地方能够更好地落实委托照料服务《通知》坚持以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梳理总结地方实践经验要求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提供不同照料服务其中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要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照料服务人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四、强化照料服务资源链接

为全面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服务保障《通知》强调“要加强委托照料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扶残助残等服务的衔接”要求各地“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同时《通知》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等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服务”

五、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管

为抓好委托照料服务落实《通知》明确了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责任要求各地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跟踪关注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通过建立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及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委托照料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委托照料服务这既是对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拓展和延伸也是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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