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顺利完成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交接
发布时间:2023-07-13 18:38 作者:龚孟良、李赛军 来源:桃江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7月13日,桃江县民政局、桃江县住建局在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事项工作移交会,顺利完成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交接。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省住建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申请,由县市区住建部门全面受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职能由民政部门向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门划转。

  会上,县民政局与县住建局积极沟通对接,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地名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材料备案报送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移交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双方签订移交清单,完成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职能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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