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3〕90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23-05005,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绿色制造是将绿色理念与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技术和系统深度融合而形成的现代化制造模式,目的是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并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共识,也是制造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工信部自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每年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我省自2017年以来相应组织开展了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每年创建和认定一批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截至目前,我省已经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36家,绿色园区13家,绿色设计产品12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6家。同时,已累计创建省级绿色工厂358家、绿色园区4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9家、绿色设计产品108个。“十四五”期间,我省提出了实现新增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园区5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0家、绿色设计产品500个的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和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我省“十四五”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目标任务,我们研究制定《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这是加快建设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工作所需,对于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
1、《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提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78号)提出: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鼓励地方、行业创建本区域、本行业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实施对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化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3、《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湘政发〔2021〕11 号)提出: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力度,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和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发布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引领社会绿色低碳消费。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分6章、24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介绍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依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适用范围、创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省市县各级工信部门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评价与管理的工作权限和工作责任。
第二章为创建条件。共2条,介绍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和绿色园区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为创建及评价工作程序。共2条,介绍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中省市县各级工信部门的工作责任,创建的工作程序,评审和名单公布流程;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申报流程及要求等。
第四章为评价机构管理。共6条,介绍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机构应在国家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并公开相关证明材料、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的要求、评价工作质量评估、对不具备评价机构基本条件或评价工作中有不符合评价工作要求等情况的评价机构的处理方法等。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7条,介绍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复核、再评价等动态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应按要求每年填写《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对获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授牌表彰及奖励支持措施,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监督检查等。
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介绍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 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