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点击数: 作者:

2020年,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提出的“三高四新”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办事服务、有效政民互动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透明度,推动信息化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益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公〔2020〕2号)文件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网站整改力度,有序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1、推进重大政策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每年1月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资源整合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及申报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我局所有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2020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31条。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局机关及相直属各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报告。

3、加强政策解读。对所有上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文字、图片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年在门户网站上对7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对相关的重大活动进行了社会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纪检组监督检查”,强化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2、强化责任。局党组将政府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加强政务公开投入,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政务公开宣传和门户网站等载体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科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强化责任。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协调承担。

2、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切实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办事服务事项类型已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湖南一件事一次办”面向社会公示,目前服务事项54项,其中主项45项 ,子项9项,25项可在线办理。2020年,我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条,办理率达100%。

(五)平台建设

1、推进集约化管理。我局网站名称和域名都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进行管理,网站整体安全防护和日常监测都由第三方机构迪赛科技负责。全年网站未被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通报。

2、抓好内容保障。我局门户网站以“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为载体,共设10多个一级栏目和22多个二级栏目。目前局门户网站已经成为我局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2020年全年,网站共送审信息336条,发布信息331条,信息采用率达98.51%。

3、维护网站安全。我局建立了一套功能相对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并及时进行了数据的完整备份、安全产品的优化配置、系统补丁实时升级、日志记录查阅和清理等。

(六)监督保障

制定了《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报送,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要求所有上网的信息一律采取多级审核,直接责任人自查以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上网,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度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例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义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民互动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方面。为此,202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增强政策信息解读的有效性;三是创新政民互动的方式,确保政民互动的参与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