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修订)
一、考核奖励范围
1、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各工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区县(市)
1、工业增加值,包括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人均实现工业增加值。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包括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含国地两税,下同)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用地面积亩平实现税收及增长率。
3、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4、资源节约,包括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建设用地供地率、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5、环境保护,包括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主要污染物包括: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6、科技创新,包括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8、工业招商引资,包括工业招商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招商引资总额包括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工业实际利用境内市外资金。
9、工业信息化水平,包括规模工业电子信息及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规模工业电子信息及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10、人力资源利用,包括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专业技术人员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比例、规模工业从业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所占人员比例。
11、市场主体建设,包括规模工业企业增加数、工业企业类市场主体增长率。
12、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二)规模工业企业
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增长率。
2、实缴税金,包括实缴税金总额及增长率。
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4、环境保护,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包括: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5、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6、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7、从业人员参保比例。
三、考核计分办法
全部考核指标总分值分别为100分,各指标的分值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考核采用分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分项指标计分具体办法为:
1、某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考核期指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值)×该项指标分值。
2、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1.5倍,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如本项指标得分为负值时作零分计算。
3、各区县(市)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增幅低于1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低于25%时,该两项指标计零分。
四、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形式
1、季度考核和调度。
每季度季后20日按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各区县(市)分值,根据分值高低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
2、年度考核。
(1)区县(市):年度考核由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协调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次年一季度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规模工业企业:次年一季度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各规模工业企业分值,按分值高低排序,并进行通报。
(二)数据收集和审核
为确保考核指标数据真实可信,所有考核指标数据由统计部门以及市直、区县(市)相关单位提供,并实行分工负责制,所有考核数据统一由市统计局负责审核认定。
考核数据收集具体分工如下:
统计部门负责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及其增长率、人均实现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亩平实现税收、工业用地面积亩平实现税收增长率、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规模工业电子信息及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其增减百分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其增长率、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规模工业企业增加数等指标数据。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及排放强度等指标数据。
科技部门负责收集提供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支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数据。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提供高等院校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
经济合作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工业实际利用境内市外资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用地面积、建设用地供地率等指标数据。
工商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企业类市场主体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专业技术人员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比例、规模工业从业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所占人员比例、从业人员参保比例等指标数据。
五、奖励办法
(一)区县(市)
各区县(市)按综合得分总分排定名次。第一名为一等奖,奖金20万元;第二名为二等奖,奖金10万元;第三、四名为三等奖,奖金5万元。
(二)工业企业
1、新型工业化考核综合奖。
根据考核计分办法,总分排前10位的工业企业,授予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一等奖,每家奖励4万元;总分排11-20位的工业企业,授予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二等奖,每家奖励2万元。
在考核期内,经安监、环保部门认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工业企业,取消评奖资格。
2、税收贡献奖。
(1)纳税大户奖:当年实际入库税收总额超过3000万元,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排名全市第1位的企业奖励20万元;排名第2、3位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排名第4-6位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2)税收增幅奖: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
1000万元)以上,增幅在20%以上,增幅排名全市前10位的
工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上述两个奖项一家企业不重复计奖。
3、技术创新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检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研制的技术标准被批准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湖南省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附表一:
益阳市区县(市)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分值(100) |
1.工业增加值 |
- |
15 |
①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 |
2 |
②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
百分点 |
3 |
③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 |
亿元 |
3 |
④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 |
4 |
⑤人均实现工业增加值 |
万元 |
3 |
2.工业企业实缴税金 |
- |
20 |
①总额 |
万元 |
4 |
②增长率 |
% |
6 |
③工业用地面积亩平实现税收 |
万元 |
5 |
④工业用地面积亩平实现税收增长率 |
% |
5 |
3.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5 |
4.资源节约 |
- |
9 |
①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 |
4 |
②建设用地供地率 |
% |
3 |
③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 |
2 |
5.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 |
8 |
①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千克 |
5 |
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 |
3 |
6.科技创新 |
- |
6 |
①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 |
% |
2 |
②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2 |
③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2 |
7.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
- |
10 |
①总额 |
亿元 |
3 |
②增长率 |
% |
4 |
③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
% |
3 |
8.工业招商引资 |
- |
9 |
①总额 |
亿元 |
5 |
②增长率 |
% |
4 |
9.工业信息化水平 |
- |
5 |
①规模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 |
2 |
②规模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减百分点 |
% |
3 |
10.人力资源利用 |
- |
5 |
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 |
% |
2 |
②专业技术人员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比例 |
% |
2 |
③规模工业从业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所占人员比例 |
% |
1 |
11.市场主体建设 |
- |
5 |
①规模工业企业增加数 |
个 |
3 |
②工业企业类市场主体增长率 |
% |
2 |
12.战略性新兴产业 |
- |
3 |
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 |
1 |
②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
% |
2 |
附表二:
益阳市工业企业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分值(100) |
1.主营业务收入 |
- |
20 |
①总额 |
万元 |
9 |
②增长率 |
% |
11 |
2.实缴税金 |
- |
28 |
①总额 |
万元 |
12 |
②增长率 |
% |
16 |
3.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 |
% |
10 |
4.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包括: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铅) |
- |
12 |
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 |
% |
6 |
②万元工业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千克 |
6 |
5.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
10 |
6.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
个 |
10 |
7.从业人员参保比例 |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