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办法》进行了修订,法律法规、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均发生了变化。原《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6年4月发布后,我市一直沿用至今,已不适应当前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涉及的部门名称及职能等均发生了变化。综上,该《方案》是对原《意见》的重要修订和完善,是贯彻市委提出的实施“强中心城区”战略,强力推进“强中心城区”战略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现实需要,结合益阳实际,修订印发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7条,确定了征地拆迁工作“七个统一”,进一步规范了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对原《意见》涉及的征拆机制、征拆程序、政策措施、征补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明确征收补偿安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严格按照《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益政发〔2020〕10号)和《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22〕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修订现行征拆机制和征收拆迁程序
1.根据目前各单位职能职责,明确涉及征地拆迁各主要部门和三区职责,并在组织领导及成员单位方面,由原文件规定的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及涵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21个成员单位,修订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专班。
2.根据我市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法规政策,对原文件规定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程序相应进行了修订并予以规范。
(三)统一征地拆迁政策措施
中心城区征地拆迁统一推行阳光、片区、包干、联动和高效拆迁。
(四)重点修订征收拆迁征补标准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严格执行现行的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严格执行现行的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规定。征地拆迁不可预计费不超过征地拆迁补偿总费用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