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整改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益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改不实”问题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益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改不实”问题,2019年12月25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此问题向益阳市生环委办申请验收销号(销号支撑材料有较大部分为2016年、2017年所做工作)。本次督察“回头看”发现,益阳市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时,未统筹考虑黑臭水体与其上下游及支流的关系,控源截污措施未系统实施,白马山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目前仍未完工,中干渠、南干渠和大丰电排渠两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仍较普遍。有的治理措施治标不治本,如采取由大丰电排渠先纳污,再将黑臭污水抽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办法;南干渠在2020年8月23日临时设置一台超磁分离技术移动污水处理设施,但其对氨氮基本无处理能力,水体依然为黑臭。生态环境部2019年底统筹强化监督黑臭水体专项核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益阳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42.9%。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2020年7月赴益阳市开展黑臭水体排查专项行动发现白马山渠尚未整治完成,中干渠、泄洪渠存在返黑返臭,消除比例仅为78.6%。2020年二季度黑臭水体监测显示:益阳月塘渠、中干渠、泄洪渠为轻度黑臭,永丰渠、大丰泵站渠、团洲渠为重度黑臭。本次督察期间,益阳连续降雨,但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白马山渠仍为黑臭,中干渠接近黑臭,南干渠为轻度黑臭。这些情况与益阳市上报的已完成13条黑臭水体整治不相符合。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中心城区14个城市黑臭水体及赫山区南干渠、大丰电排渠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市城投集团加快完成白马山渠整治,确保消除黑臭。
(二)资阳区负责加快推进白马山渠上游和相关的杨树傍山渠、新祝傍山渠等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三)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晓园路暗涵污水截流和团圆路、凤山路、银城路雨污水错混接改造。
(四)赫山区负责完成大丰电排渠(十洲路-团洲污水处理厂段)截污工程,解决该渠道纳污问题。
(五)赫山区负责对南干渠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沿线两侧污水排口进行截污、处理;对内源污染进行清理,确保消除黑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维护管理。
(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及治污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四、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五、整改情况
(一)白马山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2021年多次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无黑臭。
(二)资阳区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等措施完成了白马山渠上游及两条支渠(杨树傍山渠、新祝傍山渠)黑臭水体整治,并采取长效管理措施,实现了系统治理。
(三)市城投集团在2020年下半年完成了泄洪渠、中干渠深化整治,新建了晓园路污水提升泵站,对泄洪渠暗涵污水实施了截流;完成了团圆路、凤山路、银城路等道路雨污水错混接改造。
(四)赫山区实施了兰溪河入河干渠(含南干渠)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和大丰(电排)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对沿线两侧污水排口进行截污、处理,对内源污染进行了清理,通过控源截污、长效管理,实现了系统治理。
(五)2021年1月29日,副市长胡安邦主持召开了中心城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专题会议,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要求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维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日常巡查、维护、清洁等工作。
(六)通过深化整治和长效管理,我市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在2020年11月份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专项督察时,认定我市中干渠等13城市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当时未完工的白马山渠未消除黑臭。在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益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的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城市黑臭水体均无黑臭。
六、公示日期
本公示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交相关线索或证据。
联系电话:0737-6205287
地 址:益阳市康富南路001号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