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益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6-09-23 16:15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为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效应,“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全面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确保取得更好工作实效,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湖南融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建设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湖南融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大汉资江城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100m²的非作业面区域裸土和堆存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防尘网覆盖等抑尘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该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抑尘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1.1条之规定,决定对湖南融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二、益阳凯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建设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益阳凯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新建年产2.5亿支铝点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过程中,存在1000m²砂石物料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防尘网覆盖等抑尘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该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抑尘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1.1条之规定,决定对益阳凯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三、湖北东拓劳务有限公司未采取建设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湖北东拓劳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益阳市奥士康A1和算力AI工厂补充产能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防尘网覆盖等抑尘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该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抑尘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1.1条之规定,决定对湖北东拓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