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益阳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市质安监站:
为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效应,“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全面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确保取得更好工作实效,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益阳市某商住小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露天切割大理石未采取洒水抑尘、未冲洗车辆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某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2.1条的规定,决定对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益阳市大通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益阳市大通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益阳市某小区一期二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某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2.1条的规定,决定对益阳市大通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三、湖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湖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益阳市某中学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道路未冲洗、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某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2.1条的规定,决定对湖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四、湖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赫山区某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工地及南侧卸土场的非作业面区域12200平方米裸土未覆盖、雾炮未开启洒水抑尘、场内施工通道未及时冲洗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某单位在责令期限内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根据《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版)》第85.1.1条之规定,决定对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壹万柒仟元整。
五、湖南益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案
(一)基本情况。湖南益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益阳长春经开区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裸土未覆盖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鉴于某单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已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根据《益阳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85.2.1条的规定,决定对湖南益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