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用电安全防范“十必须”
发布时间: 2024-10-28 17:14     来源:局质量安全科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就临时施工用电安全防范“十必须”提示如下:

一、必须编制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方案应动态更新,以适应不同施工阶段的用电需求。

二、必须安排持证电工负责临电作业。施工现场必须由持有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负责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确保所有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等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其他人员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灯具等。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必须落实外电线路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含脚手架、设备设施等)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规定,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四、必须严格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且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断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五、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配电系统必须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施工现场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六、必须对配电线路采取保护措施。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要对裸露电缆线采取可靠保护措施,严防绝缘层破坏而造成漏电、触电事故。

七、必须检查电动机具使用安全性。使用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单相电源线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其安全性,包括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是否完好,保护零线是否正确连接牢固等,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八、必须满足特殊环境安全电压规定。地下室、潮湿作业场所等特殊环境的照明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确定,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使用行灯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九、必须严格遵循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确认断电后方可检修,并在控制开关明显部位设置“禁止合闸,有人作业”停电标识牌。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不得从漏电保护器上端取电。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得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振动器等用电工具电缆禁止在钢筋网上拖拽。

十、必须定期检测临时用电设施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检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施工现场每月至少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和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进行1次巡检、检测。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并督促各在建项目纳入安全教育和“三会一卡”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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