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和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和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暨节后复工检查,以及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等工作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重点督查了各地各单位第一季度建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烂尾楼”及长期停工后复工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建设项目质量控制、消防安全防范、监管工作规范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扬尘治理、工程运输车辆整治,以及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共抽查11个在建项目,其中:房建项目8个,市政项目1个,居民自建房项目2个;共发现质量隐患40条,安全隐患(含消防安全隐患)54条,市场不规范行为5条,扬尘治理问题9条,建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7份、停工整改通知3份,下发交办函10份,1个项目纳入差别化管理。督查情况显示: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地住建部门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安全生产例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了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二)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三)认真部署安排各种专项行动,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1.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的通知》要求,检查项目配备的高处作业、低压电工、焊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持证人员按要求开展电子证书备案工作。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各地住建部门和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方案和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要求,坚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4月底,共发现非法违法行为27起,立案调查14起,经济处罚8.2万元。
3.开展建筑施工常见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均按照建筑施工常见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常见事故隐患清查工作。截止4月底,共发现常见事故隐患数量483条,对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记录不良行为11条。
4.全面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公共装修、“限额”以上自建房监管。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对建设领域新型业态项目纳入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可控。
(四)进一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再次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全市共排查人员密集场所808个,发现未办理消防审验场所109个。
(五)认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各地住建部门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要求,成立了考核小组,对各在建项目和监督员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
(六)认真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扬尘治理、工程运输车辆整治等工作。各地监督部门加强了实名制管理,加强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综合治理的监督检查,大部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得到明显提升;裸土覆盖基本到位,喷淋设施、雾泡设施运转基本正常,扬尘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严把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设备进场关,必须持有生态环保部门下发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设备标识牌及检测报告。
(七)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烂尾楼”及长期停工后复工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各地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加强“烂尾楼”项目、“保交楼”项目和长期停工后复工项目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质量安全监管行动,落实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点,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全面加强在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各地监督机构、各在建项目按照省、市要求,对食堂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土地食堂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平衡、质量安全管控有欠缺、执法监督和“打非治违”力度有差距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突出表现在常见质量通病防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质量常见通病防治方案进行施工。一是个别项目存在楼板开裂。二是标养室管理不到位,标养箱试块留置不规范。三是钢筋制作工艺不到位,地下室底板后浇带部分加强钢筋漏设;地下室柱绑扎移位较严重,底板板边沿分布筋未全数绑扎,楼梯板水平分布筋间距超标。四是混凝土工程观感质量差,存在烂根、蜂窝、麻面现象。五是砌体质量控制不到位,存在砌体灰缝不饱满、断砖上墙、构造柱钢筋加密区未进行加密,个别窗台无压顶等问题。
(二)建筑工程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防坠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部分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网、防坠网破损较多,脚手架与楼层间未悬挂水平兜网防护。二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较多。个别项目存在临时用电一级配电房布置不规范、搭设随意,临时用电方案不具备指导作用。三是脚手架方面,存在钢管、扣件锈蚀老化、架体立杆缺失、扫地杆和小横杆缺失、连墙件未按方案搭设、脚手板未稳固等问题。
2.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上有差距。部分地方对建设项目的开工条件审查不严,部分项目安全日志流于形式,对安措费的缴纳和使用监管不到位,安措费未专户管理或拨付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3.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严重、变压器与板房间距过小、无防火间距、防火措施、未提供消防监督档案等问题。
(三)监管执法方面。个别地区对深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认识不够、力度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不力、案件线索移送不到位、网格化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部分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未开设专户或足额缴纳,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未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无安措费单列审核及支付资料。
(五)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个别建设项目在农民工实名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程款拨付、资料收集整理方面依然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六)建筑施工常见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突出的问题是重排查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未建立完整的整治台账。同时存在个别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七)高处作业“十必须”方面。部分地区未督促落实专项教育培训,在按规定要求张贴在实名制通道或高处作业醒目位置。
(八)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如,赫山区、高新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未全覆盖,特别是对中心城区未开展有效排查;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赫山区、桃江县、资阳区进度滞后;二是部分县市区住建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树牢安全到上、人民至上理念,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强化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确保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受检项目提出的处理建议,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附佐证资料(原件及扫描件)在此文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我局。
(二)抓好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当前建筑房屋工程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投诉逐年递增,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此类问题蔓延,要认真对照省、市关于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得到明显好转,切实解决因质量问题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
(三)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专题研究,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加强对所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能。
(四)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按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要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台账明。
(五)抓好“强执法防事故”。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化网格化巡查,对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的坚决移送,切实提高建筑施工领域监管执法水平。特别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明确网格责任人。机制建设和网格化责任人落实情况要求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义行文会同问题整改情况一并报我局质量安全科。
(六)持续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突出预防高处坠落“十必须”、防范脚手架工程安全事故“十必须”、防范边坡基坑坍塌事故“十必须”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采取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信用惩戒等措施,压紧压实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七)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三卡一会”制度,扎实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各地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半年度开展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的要求,有计划的组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八)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治本攻坚行动部署。对照市级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加强部署宣贯,全面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二是抓好项目复工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帮助未复工项目尽快复工。同时,加强对申请复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五个一律”要求。三是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措施。四是要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加快开展城市危旧房屋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工作。要求排查全覆盖、信息规范完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安全管控。五是抓好拆除工程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拆除工程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拆除施工备案及监管,督促拆除工程各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