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数据运行情况,现将2023年4月份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进网入库情况。4月份,全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新增立项项目共76个。其中,安化县24个,桃江县17个,沅江市13个,南县7个,赫山区5个,大通湖区4个,资阳区3个,益阳高新区2个,市本级1个。
(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情况。4月份,全市“一张蓝图”策划生成的项目共9个。其中,沅江市3个,桃江县2个,市本级2个,赫山区1个,高新区1个。
(三)联合审图情况。4月份,全市实行联合审图的项目共3个。其中,赫山区2个,资阳区1个。
(四)联合验收情况。4月份,全市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共15个。其中,市本级9个,安化县3个,赫山区1个,南县1个,大通湖区1个。
(五)区域评估情况。4月份,全市享受区域评估成果红利的项目共13个。其中,资阳区4个,南县4个,安化县2个,市本级1个,赫山区1个,桃江县1个。
(六)告知承诺制情况。4月份,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共60个,全市受理审批事项的平均告知承诺率23.43%。其中,资阳区(63.63%)、大通湖区(33.33%)、沅江市(32.25%)、桃江县(32.14%)、安化县(32.07%)、南县(28.57%)的告知承诺率高于平均水平;高新区(22.22%)、赫山区(18.18%)的告知承诺率低于平均水平;市本级无实行告知承诺办件的事项。
(七)并联审批情况。4月份,全市实行并联审批的事项共134件,全市受理事项的平均并联审批率为51.73%。其中,市本级(80.00%)、桃江县(64.28%)高于平均水平;南县(46.42%)、高新区(44.44%)、大通湖区(44.44%)、赫山区(40.90%)、沅江市(38.70%)、安化县(35.84%)、资阳区(27.27%)低于平均水平。
(八)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情况。4月份,全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项目12个。其中,安化县3个,赫山区2个,资阳区2个,桃江县2个,沅江市2个,南县1个。
(九)审批服务质量情况。4月份,“工程审批系统”中市本级2个非常规极短审批事项;安化县1个逾期审批事项,桃江县1个逾期审批事项;无多次审批暂停事项和“一次征询”反馈超时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高频审批事项线上办理有待进一步推进。4月份,省工改系统后台数据显示,南县、安化县、桃江县和沅江市均有1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理时限不足1个工作日(详见附件),涉嫌存在线下审批、“体外循环”的情况。上述区县(市)要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四版)》的时限要求,通过“湖南省工程审批系统”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问题原因及整改落实措施书面反馈我办。
(二)工改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月,资阳区、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并联审批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市本级无实行告知承诺办件的事项;赫山区、高新区告知承诺率和并联审批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上述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读文件政策,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并联审批率和告知承诺率,进一步提高工改成效。
(三)审批服务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4月份,市本级2件非常规极短审批事项;安化县、桃江县分别有1件逾期办理审批事项。上述问题直接影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考核在全省的排名。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特别是安化县、桃江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市政公用服务线上办理有待进一步加强。4月份,我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申办市政公用服务的数量仍偏少,高新区、大通湖区均无办理项目。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将影响我市2023年度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各区县(市)工改办、市直牵头单位、市政公用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和帮代办工作力度,做好提前介入和服务,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引导建设单在审批流程第二阶段同时申报市政公用报装,进一步提高市政报装率。
针对本情况通报所指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措施,立行立改。其他相关部门要自查自纠,并按所提要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