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转变政府服务理念,高度集成审批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一窗受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模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以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工改办研究决定,现就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窗口设置
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并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对应设置办事窗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的审批事项。配套设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6项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业务的咨询服务、统一受理和办理。
二、完善服务功能
(一)做好业务咨询服务。“综合窗口”应主动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发放《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中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市政公用服务、中介服务、缴费等事项的资询进行答疑,涉及疑难、个性化业外难以即时答复的,征询具体业务部门后进行解答。
(二)加强报建辅导服务。“综合窗口”应通过设置导览板、播放视频或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解读报建操作知识;辅导建设单位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原则上不收取纸质材料,对因特殊原因需收取纸质材料的(审批部门应事先明确具体情形并出示相应依据),相应审批部门应做好存档。
(三)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应在政务中心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帮办代办员并建立配套制度,明确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要求。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帮办代办服务,若提出申请,帮办代办员对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备案全流程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事项、配套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实行帮办代办;协助建设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对审批进度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各级政务中心应定期听取建设单位对帮办代办服务的评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提升出件送达服务。纸质结果文书或证件可通过邮寄、现场自取等方式送达,具备线上打印条件的,可通过“审批系统”自主打印,具体方式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综合窗口”负责做好邮寄或现场发放工作,并与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办好交接签收手续,发放前做好信息核对,结果成功送达后,要及时向有关审批部门反馈。各有关审批部门要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综合窗口”统一出件。
三、明确职责分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帮办代办专班的设置和调整工作。按照益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对综合服务窗口、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帮办代办专班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综合服务窗口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帮办代办专班总体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职责:负责牵头阶段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精筒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并制定本阶段审批部门间的运行规则,组织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业务审批部门职责;:负责确保本部门涉及的工程建设事项在审批信息平台顺畅运行;接受受理窗口数据推送,接收牵头部门移送的纸质资料并及时审批,将审批结果和过程信息及时向受理窗口反馈。
受理窗口职责:按照“统一登记、分类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主动帮办”的服务运作机制,受理窗口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咨询、引导、收件及材料核验、登记、批转、送达、帮代办等服务。帮代办工作按照“自愿委托、主动帮办、无偿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进行。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规范“综合窗口”设置运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综合窗口”设置运行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强化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二)建立制度规范。各区县(市)要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队伍;建立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确保窗口具备满足办事需求的接待受理能力,持续提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质量。
(三)强化工作协调。各区县(市)要建立“综合窗口”综合协调机制,对不同部门间的审批分歧,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交由“综合窗口”统一答复建设单位。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投诉或建议,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转交至相应业务部门办理,限期答复。
(四)加强考核监督。各区县(市)要加快推进“综合窗口”设置运行工作,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市工改办将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综合窗口”设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相关考核。
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