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7 17:29     来源:建筑业管理科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202315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换领审查内容

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由企业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申报,我局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本局许可的企业资质,核查内容为原资质申报是否属实、原资质审批时间、原资质批准文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四项,不核查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

二、换领时限规定

持有我局许可的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在2024630日前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2024630日后证书有效期未届满的仍可进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换领资质证书。

三、资质证书收回

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提交换证申请的企业,按行政区域管理原则,由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再统一我局中心城区的企业直接交至我局筑业科。

四、其他有关事项

资质证书换领相关工作由我局建筑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在换证过程中遇到问题或不清楚事项,请及时联系或反馈,我局将跟踪做好指导服务。

联系人:杨顺,电话:0737-6205295

附件: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doc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