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水一战守蓝天,久久为功见白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蓝天保卫战)2025年第36次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 2025-12-08 10:54     来源:市质安监站 作者:     [字体:  ]

 12月5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收官攻坚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集预拌混凝土企业负责人、在建项目总监以及住建系统全体一线工作人员,召开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蓝天保卫战)2025年第36次工作调度会。会议对前段工作进行了点评分析,通报了典型案例,着重部署了预拌混凝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形象提升行动。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一策”、三个“禁止”、四个“不得”、五个“严禁”、六个“一律”的工作要求。

一个“目标”

 坚决打赢扬尘治理标志性战役,这是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关键一役。我们必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向各类扬尘污染源发起总攻。这要求不仅要聚焦建筑工地、道口整治、裸露地块等重点领域,实现精细化、全链条管控;更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唯有凝聚合力、攻坚克难,才能确保这场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

两个“一策”

 施工项目部必须根据项目施工阶段和工艺,制定符合本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一场一策”推进精细化管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符合生产、运输、卸料、泵送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一站一策”推进全过程管控。

 三个“禁止”

 施工现场禁止擅自搅拌混凝土、砂浆;施工现场禁止柴油打桩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环保牌、无一年内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禁止入场。

 四个“不得”

 项目部扬尘污染防治现场管理责任人未到岗履职的,不得组织施工;上工前安全教育未做扬尘污染防治交底的,不得组织施工;“六个百分百”措施及相应设施未经巡查确认的,不得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工场未按要求清扫保洁、裸土未按要求覆盖到位的,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得离场。

 五个“严禁”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未设立专户并缴存到帐的,严禁开工;扬尘污染防治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严禁开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未建立的,严禁开工;现场未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到位的,严禁开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通过专项开工条件审查的,严禁开工。

 六个“一律”

 对“六个百分百”措施不按标准执行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扬尘污染问题交办整改不力的,一律信用惩戒;对扬尘污染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立案移送;对预拌混凝土运输防滴漏不到位、带泥上路的,一律立案移送并暂停通行证审批;现场管理责任人负责的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成项目内部处罚;对驻点、监督巡查、工作专班人员以及包保站领导巡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一律提请追责问责。

 会后,各企业负责人均表态将建立健全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保障体系,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守护好益阳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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