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编制全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应急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垃契烧发电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科长:张剑,联系电话:0737-620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