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科
发布时间: 2024-09-06 09:09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字体:  ]

组织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示范镇、重点镇、特色镇、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承担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科长:李菁,联系电话:0737-62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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