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要求,评价机构完成了2021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价的3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成成
联系电话:13875381561
附件:申请公示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