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九批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益阳市大通湖千山红镇利红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迎宾路555号
邮政编码:413000
联系电话:0737—6183939
附件:2026年第九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汇总表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2026年第九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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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类别 |
经营区域 |
审查类别 |
审查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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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千山红镇利红液化气站 |
益阳市大通湖千山红镇五七南路 |
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 |
大通湖千山红镇利红液化气站 |
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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