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6-10 11:00     来源:局质安科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益阳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市质安监站: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监督人员履职能力,现就住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示如下:

一、严格工程发承包监督。各地应加大工程发承包的监督管理,抓严抓实分包单位管理,对建设单位直接向商品混凝土(含预制构配件)、桩基础、消防、节能、防水、门窗等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付款的,应作为违法发包线索重点检查。要加大对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严格工期和造价监督。各地应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划分施工标段、制定分期建设计划,科学确定住宅工程建设工期,确需调整工期且具备技术可行的,督促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提出可靠质量安全措施、编制可行方案,并落实专家论证的要求。各地要加强工程造价监管,维护参建单位合法权益和建设市场稳定,管控恶意低价中标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合理管控成本,规范设计变更,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费用。

三、严格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各地要将勘察作业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加大勘察质量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把关关键环节设计深度,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并将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细部构造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重点。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变更管理。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加强勘察设计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四、严格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各地要严格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突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量,督促建设单位确保建设质量安全。开工前,各地应强化项目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行业政策等风险的识别,督促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开工条件审查制度要求,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五、严格材料进场验收监督。各地应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先检后用”制度,加大对材料进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材质量信息公示的要求。要加大对钢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防水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水电气热主材、成品门窗、烟道、地漏等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的监管力度,落实材料检测试样应具备可信息化溯源的唯一性标识的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未检先用”或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行为。同时,各地要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及装配式构件生产质量的延伸监督。

六、严格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各地要推动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溯源管理。要严厉打击检测单位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伪造或编造原始数据(记录)等虚假检测行为。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监督抽查,严格管控将非正式检测报告或非建设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的行为。要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力度,并督促建设单位将隔声、防串味、防水检测等纳入实体性能检测范围,将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

七、严格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各地要强化数字赋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重塑工程质量监管机制。要加强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严肃查处施工单位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将润管砂浆掺入主体结构等行为。要加大对混凝土结构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反复出现的整治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要加强工程实体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舆情或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的住宅工程,应依法依规落实暂停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要求。

八、严格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各地应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分户验收制度,杜绝分户验收走形式、走过场,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督促返修、整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发群体上访或造成较大负面舆情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增加分户验收复核抽查比率。分户验收监督抽查时,强化对分户验收记录真实性、工程实体质量的符合性抽查,加大对分户验收弄虚作假的惩处力度。未组织分户验收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九、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各地要加强对住宅淋水、蓄水试验情况及卫生间细部防水措施隐蔽验收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把关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条件,强化验收前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现场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要鼓励建设单位邀请购房业主参与住宅质量的查验,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要加大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严格工程质量保修监督。各地要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承诺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维修。各地办理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将建设单位注销后开发项目的法律责任承续的说明材料纳入审查,确认项目建设单位注销后具备承续该项目质量保修责任的主体。同时,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开展住宅质量回访,在质量保修期临期半年内,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易渗漏部位应进行回访普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快速整改处置。

请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专题培训教育,按工作提示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水平。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