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0 14:10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字体:  ]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监督责任,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益政发〔2020〕13号)和《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益优办〔2021〕2号)要求,特制定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工作方案。

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根据我局权力清单和省住建厅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涉企检查计划,制定本执法科室和本执法单位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政策法规科综合汇总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形成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要求在局(办)政务网公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详见附件。

责任科室(单位):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

配合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

时间要求:3月5日前

二、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实施期限,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

同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网址:http://59.231.8.148:8080/ssjmg;执法管理人员、审核人员账号为注册手机号码;通过注册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登录)。

责任科室(单位):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

时间要求:按实施期限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全面推进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执法科室执法单位要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指导督查

政策法规科对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同机关纪委要采取案卷评查、执法回访、专项督查等措施,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和督查。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计划名称

及编号

抽查任务

编    号

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

范  围

抽查

比例

实施

期限

责任科室

(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430900202107100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430900202107100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4309002021071001

4309002021071001

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

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20%

全年

公用事业科

4309002021071002

对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

对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20%

全年

公用事业科

4309002021071003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重点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现场核查

建筑业企业

5%

10月-11月

建管科

4309002021071004

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一般检查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主体

10%

1月-12月

标管科

4309002021071005

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管

重点检查

对甲级、部分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网络核查

甲级及部分乙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

10%

10月-11月

勘察设计科

4309002021071006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及执业检查

重点检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管

现场核查

网络核查

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0%

10月-11月

勘察设计科

4309002021071007

城市供水设施建运维检查

一般检查

城市供水设施建运维监管

现场核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城市供水实施

20%

9月-10月

城市节水科

4309002021071008

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重点检查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施工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特殊建设工程

10%

全年

市质安监站

4309002021071009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

重点检查

对有关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建筑施工企业

10%

全年

市质安监站

4309002021071010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管

重点检查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核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全年

市质安监站

4309002021071011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般检查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现场核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

9月-10月

市造价站

4309002021071012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现场核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

9月-10月

市造价站

市住建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4309002021073001

4309002021073001

 

住宅物业管理

一般检查

物业管理服务监督检查

现场核查

书面核查

房地产物业企业

5%

10月-11月

发起部门:市住建局

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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