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6:08 作者: 来源: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府网站(http://www.yiyang.gov.cn)或本机关网站“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yiyang.gov.cn/jgswglj/index.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益阳市梓山路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182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不断开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市局动态、区县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2.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是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形式。

3.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35条,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2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经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我局完善了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同时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全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益阳机关事务管理局、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和公众号,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通讯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报送列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切实提高了各科室和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开展政务信息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