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31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包括中央、省在益单位)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市公安局遴选职位,面向我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不含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市检察院遴选职位,面向我市政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遴选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担任正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所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10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6日12︰00,报考者登录(http://yyzzb.12333cp.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时需要按规定填写资料,只能报一个职位。选择职位,提交信息后,除资格初审不通过外,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在2021年11月16日16︰00结束。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显示资料不全的,报考者需要补充资料,供遴选机关审查。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9︰00至11月19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公开遴选一般职位笔试使用普通卷,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公安局职位笔试使用公安普通卷,重点测查公安基础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机关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次遴选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下半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从报名系统打印)、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开遴选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八、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名单在益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转任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九、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资格;报考者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737—422792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88416;各遴选机关资格复审地址、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附件: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