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市直公务用车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预算,切实保障公务出行,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益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直公务用车更新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按照“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公车更新购置原则上应满足拟处置车辆使用满10年和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两项条件,年度批准更新车辆数严格控制在市本级公车编制总数的10%以内。
车辆若达到更新年限及行驶里程但仍能继续使用,或经维修后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鉴定材料。
2. 更新购置车辆须为编制内的在编车辆,不得超编申报购置计划。
二、报送范围
1. 2016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已核定公车编制的市直行政单位。
2. 2019年以来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核定公车编制的市直事业单位。
3. 已获得2024年度更新指标但年底前未更新车辆的单位需等待一年才能再次报送。2025年度无公车更新需求的单位无需报送。
市直单位公车更新计划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期外非特殊情况不再办理市直单位公车更新审批(各主管单位负责将通知内容传达至下属二级机构)。
三、申报程序
市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车辆现状、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确需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报告,说明更新理由、旧车基本信息及现状、拟更新公车类型和资金来源。并填报《益阳市2025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表格可从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yiyang.gov.cn/jgswglj/)—“业务平台”—“公务用车”栏目下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实和评估机构鉴定等方式对申请更新车辆进行核定后,编制《益阳市市直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表》,送市财政局审核,最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同志“要大力推新能源汽车”的批示精神,按照《益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文件要求,除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市直各单位应全部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
(二)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有申报计划的市直单位于2024年9月14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科张丽萍,联系电话:4218150,邮箱:yycgb0737@163.com。
附件:《益阳市2025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
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