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市直单位公务用车
更新计划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直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湘办法〔2019〕13号)、《益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益机16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直公务用车更新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市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车辆现状、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确需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2023年度公车配备更新申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后,编制《益阳市市直单位2023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表》,送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直单位公车更新计划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期外非特殊情况市公车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市直单位公车更新手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控制原则
贯彻党中央“带头过紧日子”的精神,落实国家工信部、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市直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行驶里程达到25万公里(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8月30日)以上的才可申请更新,年度批准更新车辆数严格控制在市本级公车编制总数的10%以内,且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得低于30%。
2023年度计划全部购置新能源车的单位,更新车辆比例最高可提至30%。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达到更新年限或者行驶里程但仍能继续使用,或经维修后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均应当继续使用。
(三)坚持保障安全原则
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鉴定材料。
(四)坚持从严核实原则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现场核实、评估机构鉴定等方式对申请更新车辆进行核定。
三、报送范围
1. 2016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已核定公车编制的市直行政单位。
2. 2019年以来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核定公车编制的市直事业单位(请各主管单位负责传达到位)。
3. 已纳入2022年度更新计划但年底前未更新车辆的单位需重新报送。
2023年度无公车更新需求的单位无需报送。
四、报送资料
(一)申请更新公务用车报告
申请更新公务用车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需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报告,说明更新理由、旧车基本信息及现状、拟更新公车类型和资金来源。计划更新新能源车的请单独说明。
(二)《益阳市202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
申请表可从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yiyang.
gov.cn/jgswglj/)-“公务用车”栏目下载,并按申请表说明填报相关内容。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申请更新公务用车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版报送地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15室),联系人:陈雏声,联系电话:0737-4218150。
(三)电子版报送邮箱:益阳市车改办工作邮箱yycgb0737@163.com。
附件:《益阳市2023年度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
益阳市202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申报表.doc
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