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国资委是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单位。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和资金收缴管理;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2019年我委机关机构改革后内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产权管理科、资本合作科、企业发展改革科、考核分配科、信访稳定科、资本收益与财务管理科、人事科、监督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设机关党委、直属单
位党委(党建工作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会委员会。委机关行政编制36名、工勤编制3名,年末实际在职干部职工45人(含不占编的机构改革人员4人、编制属市纪委监委的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5人),退休人员24人。下辖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银城大市场(企业)、市二招待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提供服务,协助管理改制企业留守处,协助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含2019年机构改革,市城区城市信用资产办划入的事业编制4名),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7人,退休人员45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益财预审〔2019〕1号)文件,2019年度市国资委包含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市国资委机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
1. 市国资委机关
2019年,市国资委机关预算批复金额797.59万元,市财政局收回项目支出148.48万元的15%后,实际拨付指标775.318万元,预算完成数774.297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99.87%。收入决算94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4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调整数65.88万元;支出决算97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1万元、资本性支出22.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64万元。
2. 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
2019年,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预算批复金额454.68万元,市财政局收回项目支出66.93万元的15%后,实际拨付指标444.6405万元,预算完成数427.0342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96.04%。收入决算627.4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调整数0.16万元;支出决算610.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9万元、对企业补助186.9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5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支出支付进度:目标值85%,实际完成值96.63%。
(2)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时完成。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委在益阳市财政局官网、益阳市国资委官网上及时、准确地公开了2018年度决算、2019年度预算。
(3)“三公经费”严格控制,绝不超标,力争有所下降。2019年度我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主要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相应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6.06万元,较上年6.7万元下降9.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万元,较上年10.74万元下降26.72%;“因公出国(境)费用”6.8万元为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因公考察费用。
(4)银湘公司年经营性收入达到750万以上,银城大市场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0万以上。根据考核结果,银湘公司年经营性收入898万元,银城大市场年经营性收入698万元,均超过目标值。
(5)国企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和深化改革、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含五家重点企业),均已按上级部署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6)产权登记率达100%。
(7)按上级要求完成拆迁任务,安全生产未发生一般以上事故。
(8)网信、市长热线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9)综治考核满意度达90%以上。根据《关于2019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益办发电〔2019〕77号)文件,我委机关被评为“平安单位”;根据《关于2019年度市直副处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及市直驻区县(市)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情况的通报》(益平安办〔2020〕1号)文件,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被评为“先进单位”。
2. 存量资金管理。年初结转结余66.04万元,通过统筹安排,加快存量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末结转结余54.22万元,存量资金减少17.9%。
3. 资产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委制定了《益阳市国资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资产购置、报账、管理、处置、清查等手续明确相关规定。
4.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委相继建立健全了《益阳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国资委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益阳市国资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共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党费管理办法》《益阳市国资委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1. 明确分工。根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启动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将各项自评指标细分至各相关部门。
2. 实施评价。各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认真收集资料,按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反映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情况。
3. 核实汇总。核实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各项资料,形成自评结论和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交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分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委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54分(详见附件),评价等次为“优秀”。
(一)全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积极推动融资平台转型。组织到省国资委、常德、岳阳等地学习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政策文件。已对3家平台公司的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和现场核实,完成资产清理归集填报工作,对各平台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了评估。二是加快推动改制遗留问题处理。进一步梳理遗留问题,制定《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落实清单》,逐项抓好督促落实。红旗化、应电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对益麻留守处改制问题进行了审计,积极推进原轴承公司地块上“保利·香槟国际”项目,统筹解决了我市国企医保预留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问题。4月份完成九二五厂社区移交。撤销益阳灯泡总厂等4家企业留守处,精简留守人员10名。
(二)不断强化国资监管和运营
一是落实《中共益阳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进行资产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二是切实规范资产监管。进一步摸清家底,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三家平台公司进行了资产清理,牵头开展市本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对监管企业开展2018年度业绩考核。规范财务管理,对银湘公司、银城大市场、资产办三家单位开展内部财务检查。三是努力盘活国有资产。截至2019年底,市国资委所属华盛、龙山港、石壁湖三家创业园在园企业79家,提供就业岗位1869个。华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被省工信厅正式授牌为“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四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协助做好央企对接活动,正式签约2个项目,总投资21亿元。
(三)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棚改项目。总投资5亿元、新建保障房1679套的长益路棚改项目(国富小区)于3月份竣工。二是招商项目加快建设。建筑面积20万㎡、总投资6亿元的轴承厂招商项目进展顺利,384户2栋职工安置房已封顶。三是积极推进拆迁腾地。完成市自控厂解危拆迁、加州住宅组团(魅力城)征地、湘印生产区拆迁等项目。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益阳国际黄金之城”启动以来,已拆除约4000㎡房屋。
(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着力改善职工群众生活条件。按照创文迎检要求,对委系统责任区域进行美化、亮化及便民惠民工程建设。通过春节送温暖、“双联”慰问、大病救助、常年性帮扶、金秋助学等方式,帮扶慰问困难职工约2680人次。严格按程序对国富小区保障房进行11批次、对国强国安国泰小区进行4批次分配,切实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基层吹哨、部门报到”要求,落实对志溪河社区发展的资金支持。二是全力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突出银城市场、项目工地、老旧厂房、园区企业四个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等活动,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抓信访解民忧。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累计接访劝返职工群众452批次2883人次,处置群体性事件151件(起),系统整体平安稳定。
(五)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一是党建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国企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抓实本系统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工作、攻坚克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省、市委组织部“五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失联党员,组建基层班子,开展党员活动,规范阵地建设,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五化”建设达标率在90%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
我委虽然在绩效考核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
在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个性化指标时,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定性指标较多,无具体目标值,不便于定量分析。
(二)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由于无法完全预计全年的工作规划,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如国庆70周年歌咏赛费用,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预算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尽量多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本部门规划,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避免出现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情况,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益阳市国资委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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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4.2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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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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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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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4分) |
3.9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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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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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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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1.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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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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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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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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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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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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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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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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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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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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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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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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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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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 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 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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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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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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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