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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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建设和养护工程的试验检测,参与交(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于2015年市交通公路体制改革后,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明确设立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属市公路局下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起纳入了市财政部门预算。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心内设综合部、检测部两个职能部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7无数据,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8无数据,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6万元,增长165%;支出总计114.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2017年的部门决算仅纳入了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的部门决算将财政拨款收支、上级补助收支、其他收支全部纳入了部门决算。

 

二、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万元,占 37.35%;上级补助收入5.82万元,占 5.10%;其他收入65.64万元,占57.55%。

 

三、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6万元,占 100%。

四、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万元,下降0.9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单位新进一名年职工和退休一名职工的工资差额。

 

五、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万元,下降0.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单位新进一名年职工和退休一名职工的工资差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42.6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2.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七、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关于益阳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接待情况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中心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控制较好,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无来源也不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82.2万元,决算收入114.06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增加68.14万元,增加比例为59.74%。2018年预算支出数182.2万元,决算支出数114.06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增加68.14万元,增加比例为5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的非税收入资金未到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减少48.19万元,减98.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没有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来源。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3台车辆,其中,专业技术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1台,因为是2009年购入,现在已很旧没有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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