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改革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2025〕12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25〕3号)要求,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发展改革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地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