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到期,经征求多方意见,根据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并结合现实情况,对该文件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公示行为。
二、政策依据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计价格〔2002〕792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等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与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相比,本次对文件依据、公示内容和形式、职能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