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 阳 市 财 政 局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建垃圾处理费征收基数及征收对象的通知
益阳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建垃圾处理费征收基数及征收对象的通知》(益发改价费〔2023〕280号)文件,基建垃圾处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征收标准按建筑(基建)工程项目总造价的8‰征收。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基建垃圾处理费征收基数。对于房建类项目,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和完善城市规划区房屋建安造价和综合造价的批复》(益政函〔2007〕140号)规定,按照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分类对应的建安造价标准的8‰征收基建垃圾处理费,继续委托政务窗口收取,纳入市财政收入。
二、关于基建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所有项目均统一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缴纳。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和完善城市规划区房屋建安造价和综合造价的批复
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建垃圾处理费征收基数及征收对象的通知(6).docx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日